积极分子满一年三个月成为发展对象,写几次考察情况?
2021年12月11日成为积极分子,2023年3月12日成为发展对象,培养时间是一年三个月。在考察登记表中的每半年考察一次,第一次是2022年6月11日,第二次是2022年12月11日。是否要填写第三次考察情况,落款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
网友的回答
不需要填写第三次考察情况。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这里应当广义的理解第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是支部委员会集中在6月和12月或1月和7月分别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而不是对每个入党积极分子每6个月进行一次考察。因此,3月份确定为发展对象不必要再填写第三次考察情况,只需结合政治审查形成结论性材料即可。
积极分子考察簿首页说明里有写这样一段内容:“培养对象入党条件成熟,转为发展对象之前,要先将考察簿及其他汇报材料报上级党委预审。然后由小组和支部分别形成对其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填入最后一次考察意见栏内。”
我理解应填写第三次考察情况,并明确对其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5-17 16:58
一般每季度一次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5-17 16:54
积极分子考察簿首页说明里有写这样一段内容:“培养对象入党条件成熟,转为发展对象之前,要先将考察簿及其他汇报材料报上级党委预审。然后由小组和支部分别形成对其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填入最后一次考察意见栏内。”
我理解应填写第三次考察情况,并明确对其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怡吖anna
lv 4
发布于:2023-05-17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