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转为预备党员途中调离原单位,资格是否有效?
2015年5月培养成为发展对象,期间一直等待转为预备党员,直到2018年4月1日至4月10日公示发展对象身份,2018年4月10日进行政审,组织予以考虑预备党员身份,此后由于工作调动,在2018年7月31日调至其他单位,组织考虑我为预备党员期间由于各种因素(党支部会议延后开会等原因)导致转为预备党员时间到了8月1日,正好在调动表时间以后,但是在4月10日至7月31日期间,组织有开会讨论接收我为预备党员且通过预审,现在我想问下我的这个党员身份是否有效?
网友的回答
1.一般要上级党委下达了年度党员发展计划之后,再确定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要在当年内接收为预备党员。不能跨年度发展党员。
2.第一点姑且不论,在7月31日之前,党组织(党支部)即使讨论过接收你为预备党员且上级党委通过了预审,但没有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且经上级党委批准,你都不是预备党员
3.根据党员发展工作细则第十九条: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如果确定你要调动,就不能继续给你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否则,很可能不承认党员身份。
2.第一点姑且不论,在7月31日之前,党组织(党支部)即使讨论过接收你为预备党员且上级党委通过了预审,但没有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且经上级党委批准,你都不是预备党员
3.根据党员发展工作细则第十九条: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如果确定你要调动,就不能继续给你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否则,很可能不承认党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