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中自我总结和考察鉴定意见落款日期如何界定?
1、填写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时,如我的预备期是2022.07.01-2023.06.30,6月27日提出转正申请,那么鉴定表中第四篇自我总结落款日期、第四篇党小组和支部鉴定意见落款日期是在6.30日,还是在6.30日之前或之后?
2、预备期是2022.07.01-2023.06.30,6月27日提出转正申请,那么第五篇鉴定意见(党小组和党支部对提出转正申请后写的鉴定意见)落款日期是在6.30日,还是7月1日,还是之后几天?
2、预备期是2022.07.01-2023.06.30,6月27日提出转正申请,那么第五篇鉴定意见(党小组和党支部对提出转正申请后写的鉴定意见)落款日期是在6.30日,还是7月1日,还是之后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