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这种情况,街道党工委是否应接收...

这种情况,街道党工委是否应接收组织关系?

我是一名中学教师,家住农村,于今年二月退休, 为了方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群众的监督,我把组织关系转回居住地农村,村支部负责人也同意接收。教育局党委将我的组织关系转到了当地街道党工委,可是他们不予接收,请问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12371网友a2aw4y

lv 2

发布时间:2023-04-23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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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我认为该街道党工委这种做法不正确。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规定党员:“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是“ 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12371网友0o1j69

lv 1

发布于:2023-04-29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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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指出:“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4-23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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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街道党工委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12371网友a2aw4y

lv 2

发布于:2023-04-23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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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指出:“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12371网友a2aw4y

lv 2

发布于:2023-04-2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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