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党员退休后除养老金又取得固定收入如何交纳党费?
某公务员党员退休后,已按月领取养老金,并以所在党支部按照“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和相应档次的比例(0.5%)计算并通知的金额交纳党费。因所在单位安排其继续从事原承担的专项工作任务直至结束,党员组织关系亦保留在机关党支部,对其包括劳动纪律、学习教育、组织生活等均按在职党员管理,由第三方(劳务公司)按月发给定额报酬(加上社保部门发放的养老金低于在职时的收入)。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的规定,该党员同志认为,应将第三方(劳务公司)按月发给的定额报酬加上基本养老金、减去相应项目后的金额作为党费计算基数。但所在党支部请示其机关党委后答复,目前上级对党员干部职工退休后既领取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又取得固定收入如何交纳党费没有明确规定,只能按照“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计算交纳,如自愿可以多交。
为此,敬请给予详尽答复。
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组发[2008]3号》文件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因此这部分党员要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参照上条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根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离退休后按国家规定领取离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仍属于有固定收入的党员。因此,这部分党员要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或养老金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具体按以下比例计算: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