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调动到新单位后,是否可以接续培养?
本人以前在外省工作,于2021年6月参加了当地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并结业,其他相关程序及资料都有存档,但未成为预备党员,后因个人原因2022年下半年辞职,2023年3月来新单位工作,请问我能否在新单位继续发展成为预备党员?
网友的回答
如果相关工作未中断,且有关材料能及时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则可由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接续做好相关发展工作。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3-30 13:54
入党积极分子继续有效,发展对象肯定是作废了。到新单位需要重新再来一遍,前提是要有发展名额。
可以。依据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国宝
lv 9
发布于:2023-03-29 15:27
个人的培养资料新的单位接收后,组织需要对其本人进行考察,接续培养,符合条件,可以发展。
咔嚓
lv 4
发布于:2023-03-29 14:47
发展对象是指在短期内(年内)能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人,若没有被接收,即可继续作为积极分子进行培养,但培养过程不能间断。
追风小屋
lv 8
发布于:2023-03-29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