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离职后还可以在原单位党组织继续培养吗?
我2于022年5月20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且确定了培养联系人。现在离职后还可以在原单位党组织继续培养发展吗?如果不可以,是否可以转到社区,继续培养呢?谢谢。
网友的回答
党建读物出版社2017年出版的《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309页,“申请入党的人调离后,原单位党组织不能再为其办理入党手续,而应当认真负责地讲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转给接收单位的党组织。至于能否发展入党,由接收单位党组织决定”。
应当由新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继续培养。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3-03-15 08:44
不可以在原单位继续培养,可以转到现单位或居住地,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之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马星慧
lv 9
发布于:2023-03-15 08:42
不可以,但可以将发展资料转接到新的党组织继续完成培养~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3-15 08:38
1.不可以在原单位
2.优先转到现单位继续培养。
依据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国宝
lv 9
发布于:2023-03-15 08:20
根据你所述情况和有关规定,应将有关材料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等工作,如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有关材料转到经常居住地党组织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等工作。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3-15 07:50
参考《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3-14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