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补贴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详情请查阅2017年中组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夏木
lv 7
发布于:2023-03-14 09:12
公务交通补贴是不纳入党费计算基数的项目之一,因此,发放的固定金额的公务交通补贴,不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一并计算党费缴纳基数。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明确,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3-10 22:39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明确,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
世良
lv 6
发布于:2023-03-10 17:11